评奖评优

    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    我校2015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定原则

    根据《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》及《建筑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例》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2015年我院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,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。

    二、评选程序

    1、名额见附件;

    2、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,学院组织评审,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;

    3、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并审定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,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;

    4、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。

    三、评选时间安排

   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时间为2015年4月3日-2015年4月8日24:00,学院需预留时间进行调剂,请大家按时申请,过时视作放弃。

    四、几点说明

    1、本学年内凡取得过奖学金(包括国奖,校长奖,GOA、GAD、联创国际旅行奖等)的同学将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,但可以申请助学金。

    2、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兼得,助学金申请对象必须为学校认定的贫困生。

    3、本学年内有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

    4、 学生申请前需在学工系统核对个人信息,特别是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通讯信息,如有问题,及时更正,否则会造成申请无效。

    5、原则上本次奖学金评选对象仅限13级、12级、11级、10级学生。

    6、学生在网上申请时只能选择1项奖项(且只能选择1项),选择其他奖项的视作未申请。学院将根据奖学金具体要求调剂。

    7、程泰宁奖励基金获得者必须有志愿,不做调剂,申请者如有国际或国内设计竞赛获奖证书,请于4月8日17:00前交学办原件及复印件。苏交科奖学金为差额评选,志愿优先。

    8、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待本次申请,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内容,不得过于简单和抄袭,否则申请无效。

   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

    2015年4月3日

    附件:

    奖助学金名称

    名额

    备注

    备注

    “东大设计院”奖学金

    6

    奖学金

    常州校友会龙城奖助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--程泰宁奖励基金

    10

    奖学金

    顾冠群、章玉琴奖助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广东校友会奖助学基金

    2

    奖学金

    会丰奖助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江苏电力奖助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江苏交通院奖学金

    6

    奖学金

    金宝桢奖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蓝风国际奖学金

    2

    奖学金

    齐康基金奖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无线电系七八级同学奖学金

    3

    奖学金

    徐州校友会奖助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张志伟奖助学金

    2

    奖学金

  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

    2

    奖学金

    梅花奖学金

    6

    奖学金

    苏交科奖学金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差额评选,学院评选2人

    南京安徽商会•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A类

    1

    助学金

    南京安徽商会•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B类

    1

    助学金

    何耀光助学金

    2

    助学金

    齐康基金助学金

    3

    助学金

    华生、铁凝助学金

    1

    助学金

    孟非奖助学基金

    3

    助学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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