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奖评优

    2017年教育基金会春季奖助学金评选通知

    我校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定原则

    根据《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》及《建筑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例》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2017年我院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,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。评选重要依据为:绩点排名(15-16-3,16-17-1,16-17-2三个学期已有成绩)和学生工作情况等。

    二、评选程序

    1、名额及评选要求请见附件;

    2、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,学院组织评审,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;

    3、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并审定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,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;

    4、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。

    三、评选时间安排

   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7日-2017年4月11日24:00,学院需预留时间进行调剂,请大家按时申请,过时视作放弃。提醒:最终打印出报名表格是报名成功的重要标志,是否报名成功以学工系统时间为准。

    四、几点说明

    1、本学年内凡取得过奖学金(包括国奖,校长奖)或上学年获得联创国际旅行奖、GAD旅行奖(不含实习)的同学将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,但可以申请助学金。

    2、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兼得,助学金申请对象必须为学校认定的贫困生。

    3、本学年内有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

    4、 学生申请前需在学工系统核对个人信息,特别是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通讯信息,如有问题,及时更正,否则会造成申请无效。

    5、原则上本次奖学金评选对象仅限15级、14级、13级、12级学生。

    6、学生在网上申请时只能选择1项奖项,否则视作未申请。学院将根据奖学金具体要求调剂。

    7、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--程泰宁奖励基金获得者必须有志愿,不做调剂,申请者如有国际或国内设计竞赛获奖证书,请于4月11日17:00前交学办原件及复印件。坚朗奖助学金申请需按要求阅读《坚朗奖/助学金简介》,并认真填写公司提供的申请表(后续提供);

    8、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待本次申请,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内容,不得过于简单和抄袭,否则申请无效。

   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

    2017年4月7日

    附件:

    类别

    奖助学金名称

    奖励金额(元)

    其他要求

    名额

    奖学金

   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--程泰宁奖励基金

    5000

    建筑学专业二、三、四年级本科生

    10

    奖学金

    和昌集团奖学金

    5000

    建筑学专业四、五年级本科生

    4

    奖学金

    坚朗奖学金

    3000

    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三、四年级本科生

    10

    奖学金

  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

    3500

    三、四年级本科生

    3

    奖学金

    广东省东南大学校友会奖助学基金

    3500

    广东籍学生

    2

    奖学金

    会丰奖助学金

    5000
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中南助学圆梦奖学金(一等)

    10000
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中南助学圆梦奖学金(三等)

    3000


    2

    奖学金

    朱庆庥奖助学金

    3000
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南京安徽商会•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A级

    8000

    安徽籍

    1

    奖学金

    南京安徽商会•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B级

    4000

    安徽籍

    2

    助学金

    南京安徽商会•同曦集团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C级

    3000

    安徽籍贫困生

    1

    助学金

    许尚龙光彩事业贫困学生奖助学金

    2000


    1

    助学金

    坚朗助学金

    5000

    建筑学或城市规划专业

   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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